近日,銀川市出臺《關于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改革示范引領環境污染防治率先區建設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全面推進合理核定初始排污權、落實排污權有償取得、構建排污權交易體系、完善排污權儲備和調控、實現排污權資本價值、規范排污權交易行為、完善排污權監管體系、配合開展碳排放交易等8項重點工作,在銀川市范圍內統一同步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改革,配合自治區建立全區統一的排污權交易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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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確,銀川市排污權改革范圍為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且排污量得到確權的各排污單位、新改擴建項目需取得新增排污量的企事業單位、依法參與排污權市場交易的政府排污權儲備機構,依法平等參與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銀川市排污權交易市場暫不引入投資機構、個人參與交易,先期對條件成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氨氮4項指標開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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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計劃,銀川市將在8月底前完成初始排污權確權,視情況組織符合條件的排污單位入場交易。排污單位可以將富余排污權投放市場交易,也可留轉繼續供本單位使用,*長留轉期限按照自治區規定執行,超過期限的,由市生態環境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置。2022年,銀川市開展定期對排污單位污染物實際排放量進行現場核查,形成核查報告。根據核查報告結果,對實際排放量明顯超過排污權量的排污單位,責令通過排污權市場購買排污權完成清繳;逾期未完成清繳的,超額部分轉入下一年度兩倍累加實施,超過2年未清繳的,吊銷其排污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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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確,銀川市將全面推動污染治理關口前移,引導各類排污主體主動技改、自主減排,推動轉方式、調結構、換動能,實現減污增效,達到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相統一,為城市騰出總量空間,擴大環境容量,實現清潔集約生產、綠色低碳發展。2022年,建成較為完善的監管體系,定期對排污單位污染物實際排放量進行現場核查,形成核查報告。根據核查報告結果,對實際排放量明顯超過排污權量的排污單位,責令通過排污權市場購買排污權完成清繳。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嚴厲查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無證排污、偷排漏排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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